泉州市將安全生產監管網絡延伸到最基層
作者:發布機構:中國安全生產網發布日期:2012-03-16
在說到這樣做的目的、意義時,泉州市政府安委辦主任、市安監局局長洪順昌表示,村(社區)安全生產監管員隊伍處在安全生產第一線,是鄉鎮人民政府(街道)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聯系企業的橋梁和紐帶,是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的聯絡員。加強村(社區)安全生產監管員隊伍建設,對于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網絡、推動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在末端上落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據悉,根據該《意見》,泉州市的2468個村(社區)都必須配備1名安全生產監管員,人口在5000人以上或GDP超2億元的村(社區)不少于2名。該工作要求在今年4月1日前必須全部配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明確1名分管領導,并指定1名干部負責村(社區)安全生產監管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村(社區)除配備安全生產監管員外,還要明確一名村(社區)“兩委”成員分管。
泉州市要求,村(社區)安全生產監管員的津貼按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標準發放,具體標準由各地政府自行制定,經費按現行財政體制,由縣(市、區)財政自行承擔,所需經費列入當年財政預算。其選聘采用“村選、鎮聘”的辦法,聘用期一般為3年。每年年終,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對聘用的監管員組織考核,按一定比例確定優秀監管員,進行通報表揚和適當獎勵,并優先使用。其任期屆滿后,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考核,稱職的可續聘,不稱職的不再續聘,并將考核結果報送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村(社區)安全生產監管員的工作職責主要有:負責向群眾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基本常識,增強群眾安全意識;協助做好本村(社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對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應當予以勸阻,并及時向本村(社區)委員會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安辦報告;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或安全生產突發事件,及時如實將有關情況報告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安辦或有關部門,并協助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救援、排險和善后工作,盡可能減少事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負責本村(社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臺帳建設,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檢查、宣傳、會議等有關工作、活動的記錄,使安全生產工作有據可查;督促本村(社區)內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協助對本村(社區)內各類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投訴、舉報的受理和初核工作等。
“為確保該工作落到實處,我們要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要將村(社區)安全生產監管員隊伍落實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洪順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