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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監總局:擅用危險化學品最高罰20萬元
2012-11-28國家安監總局發布《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企業未取得安全使用許可證,擅自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最高處20萬元罰款。 辦法規定,安全使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實行企業申請、市級發證、屬地監管的原則。安全使用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對于偽造、變造或者出租、出借、… -
新疆擴大安全生產領域責任保險覆蓋范圍
2012-11-28到201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全面實行安全生產領域責任保險制度,取消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這意味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行安全責任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擴大到所有高危及重點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力爭到十二五末,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領域責任保險投保率及從業人員參保率均達100%。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辦公廳… -
黑龍江省局出臺意見加大部門信息公開力度
2012-11-28為深入貫徹國家安全監管總局56號令《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信息公開辦法》,切實保障社會公眾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更好地維護安全生產領域公開、公平、公正,近日,黑龍江省安全監管局印發《關于深入貫徹國家安全監管總局56號令進一步加強安監部門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 《意見》指出,隨著經濟社… -
甘肅省危化生產經營單位即日起“體檢”
2012-11-2711月26日,記者從甘肅省安監局獲悉,為防止山西晉中1123液化氣爆炸燃燒事故再次發生,從即日起至12月30日,甘肅省將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強化隱患排查治理,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進一步規范全省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秩序,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確保全省… -
寧波市順利完成港口危化品安全監管職責移交
2012-11-27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1號)相關規定,原由安監部門負責實施安全條件審查的危險化學品港口儲存建設項目應移交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負責。 為做好港口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管職責的移交工作,寧波市安監局和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港口管理局)多次組織召開移交溝通協調會,本著依法合規、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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